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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 “唱响锦城”之校园歌手大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26

关于举办

唱响锦城”之校园歌手大赛的通知

各院(系)、全校同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我校一体两翼知识教育,夯实“两翼”即艺术体育建设,丰富我校学子校园文化生活,促进校园文化建设,进一步增强我校学子“三大素养”培养,给全校锦城学子一个展示“长版”的舞台,学校决定从即日起组织开展“唱响锦城”之校园歌手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

音乐点亮青春,歌声唱响未来之“唱响锦城”之校园歌手大赛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四川大学锦城学院校团委

承办单位:财务会计学院

三、活动对象

全校各学院全体学子

四、参赛要求

1.参赛选手自愿参赛,人数无限制。歌曲风格不限,内容积极健康;

2.海选时长1分钟以内(评委老师可以随时叫停),初赛、复赛时长3分钟以内,决赛自选一首完整的歌曲;

3.伴奏要求MP3格式,选手服装、伴奏等需自备。可以独唱,也可以组合参赛;

4.参赛选手应满足充满活力、积极向上、表现力丰富,富有激情与感染力的要求。

五、比赛日程

1.筹备阶段:4月16日,承办单位确定比赛流程、由财务会计学院学生会通知歌手大赛比赛流程以及其余比赛相关事宜,做好提前收集音乐伴奏等后勤保障工作。

2.海选阶段:4月20日-4月22日(12:30-13:40、17:40-19:00),各参赛选手准时到达一食堂门口准备根据安排顺序依次上场,过程中由指导老师进行点评,指导。

3.初赛阶段:4月28日(19:00),地点待定,各参赛选手准时到达锦城大礼堂根据安排顺序依次上场,比赛过程中由指导老师进行点评,指导。

4.复赛阶段:时间地点待定,各参赛选手准时到达锦城大礼堂根据安排顺序依次上场,评委进行评分后将会选出进入决赛人员。

5.决赛阶段:时间地点待定,各参赛选手准时到达锦城大礼堂根据安排顺序依次上场,评委进行评分后将会决定最终排名并宣布最后结果,并由嘉宾上台颁奖,颁奖结束全体获奖成员与嘉宾和评委老师合影留恋。

六、奖项设置

本次歌唱大赛设校园十佳歌手10名,最佳创作奖1名,最佳台风奖1名,最具人气奖1名,最佳上镜奖1名,最佳原创奖1名,校园优秀歌手15名。

七、评分标准

1.本次活动评分采用现场评分制,现场评分由评委组进行全程专项打分;

2.评委评分的高低最终决定排名先后。

八、比赛联系人:

财务会计学院:陈力帆、程镜媛

联系电话:15202853337

联系地址:和平大楼东楼303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