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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0年度第四课堂工作 答辩评审会暨团建工作经验交流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25

关于举办2020年度第四课堂工作

答辩评审会暨团建工作经验交流会的通知

各学院团总支:

2020年,锦城共青团在上级团组织和学校党委的领导下,以“应用研究型”、“未来型”人才培养为中心,深入贯彻锦城“2025规划”,围绕锦城第四课堂工作的根本任务和工作主线,不断加强和深化学生非认知能力的培育、养成,切实引领青年学生“忙起来、严起来、长起来”,做好了青年学生的思想引领和成才服务。为做好经验交流及先进表彰工作,学校决定召开2020年度第四课堂工作答辩评审会暨工作经验交流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时间:4月29日(星期四)15时

地点:第二学术报告厅(A207)

二、参会人员

校领导、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各级团组织负责人、各学院团总支代表、各学院学生代表

三、会议内容

1.第四课堂博览会;

2.答辩交流;

3.提问回答。

四、注意事项

1.本次答辩需各团总支从院风班风、科研专利、特色长板、模范典型、学术竞赛、文体艺术、宣传教育、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组织建设等方面展示及重点就特色亮点方面取得了哪些成果及非认知能力、五力五升等如何贯彻落实、做了哪些工作为主要内容。

2.各团总支答辩材料(纸质版)需一式三份,于4月27日18时前提交至校团委组织部办公室(未来楼A006)。

3.请各团总支按照参会人员人数分配表(附件一),于4月27日18时前将与会人员联系表(附件二电子版)发至邮箱:scdxjcxyzzb@126.com

4.答辩主讲人为各学院团总支书记,答辩时长6分钟,请各团总支将答辩PPT及不超过3500字的答辩稿于4月27日18时前发至邮箱:scdxjcxyzzb@126.com

5.本次答辩会原则上选出五四红旗团总支:5-6个(其中一个为五四红旗团总支标兵),优秀团总支书记:5-6人;

6.请参会人员提前20分钟进入会场,会议期间不得无故离席、早退、缺勤。

联系人:李静娴

联系电话:028-87580262

附件一:各学院参会人员人数分配表

附件二:各学院参会人员联系表

共青团锦城大学委员会

2021年4月20日

附件一:各学院参会人员人数分配表

学 院

人数(含学生列席代表、团总支成员代表)

文传学院

40

艺术学院

30

计算机学院

40

建筑学院

30

工商学院

30

外语学院

30

财会学院

40

电子学院

30

智造学院

30

金融学院

30

土木学院

30

国教学院

15

附件二:各学院参会人员联系表(XX学院)

姓 名

年级专业

具体职务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