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城学院关于举办第十六届
“锦城之春”学生文化艺术节的通知
学院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学校“一体两翼”知识教育,促进第四课堂建设,营造高雅的校园文化和深厚的人文精神。本着“传统与现代相结合、传承与创新相结合”,“学生受欢迎、专业受锻炼”的原则,学校拟定于 2021 年 4 月——7 月举办锦城学院第十六届“锦城之春”学生文化艺术节,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
锦城学院第十六届“锦城之春”学生文化艺术
二、活动主题及宗旨
活动主题:梦想、青春、创新、信念
活动宗旨:荣耻明辨,弘扬中华精神;青春流韵,彰显锦城风采;好学力行,建功魅力锦城。
三、 组织机构
本届大赛由锦城学院主办,由学工处、校团委、各二级学院、校学生会联合承办。
协办单位:办公室、教务处、财务处、后勤处、保卫处、宣传处、校友工作办公室;大学生艺术教育中心、锦城艺术团、校社团联合会、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学生会。
四、项目设置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承办单位 |
1 |
“锦城之春”学生文化艺术节开幕式暨“唱响锦城” 校园歌手(原创校园歌曲)大赛 |
校团委、财会学院 |
2 |
“锦城之春”学生文化艺术节 ——中国西南地区泡泡音乐节 |
学工处、校团委、校友办、校学生会 |
3 |
“魅力锦城”锦城大讲堂之名人名家进校园 |
学工处、校团委、校友办、校学生会 |
4 |
“书香锦城”百家经典诵读会 |
学工处、校团委、 电子学院、外语学院 |
5 |
“雅韵锦城”书画、摄影、设计大赛 |
校团委、 金融学院、国际学院 |
6 |
“魅力锦城”即兴表达大赛 |
校团委、 艺术学院、土木学院 |
7 |
“活力锦城”校园健身操大赛 |
校团委、计算机学院 |
8 |
“思辨锦城”校园辩论大赛 |
校团委、 校学生会、工商学院 |
9 |
“这,就是锦城!”短视频大赛 |
校团委、智能学院 |
10 |
“锦城梦工厂”师生个人文化艺术展演出 |
学工处、校团委、校友办、校学生会 |
11 |
“乐动锦城”2021 草地音乐节 |
学工处、校团委、 校友办、校学生会 |
12 |
“锦城之春”学生文化艺术节闭幕式暨“舞动锦城”校园舞蹈大赛 |
校团委 文传学院、建筑学院 |
五、实施办法
(一)成立第十六届“锦城之春”学生文化艺术节组委会,由学工处、校团委等部门负责人和各学院学生工作分管领导组成组委会委员,负责审核各学院实施方案,指导和督促各系按要求实施本届艺术节各项活动;
(二)各学院制定所承办活动(每学院至少或联合承办一项)的实施方案,于 4月 20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交团委李静娴老师处(和平大楼主楼 216办公室,电子邮箱76078297@qq.com);
(三)本届文化艺术节各项活动或比赛接受各学院、学生组织(团体)、个人报名参加;
(四)进入决赛的选手不得无故弃权,若有特殊原因需在决赛前三天向主办方提出书面申请,并由本学院团总支书记签字同意后于比赛前三天交各承办单位;
(五)选手在参赛过程中应尊重评委的评判结果,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冒名顶替,如有作假行为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并对其进行严肃教育批评;
(六)各承办单位在实施每项活动或比赛时,需要邀请至少三名组委会委员现场监督和指导,对承办单位的组织、协调工作进行现场评分;
(七)各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包括经费预算、宣传方案等在内的项目预设实施方案执行,对不按要求实施项目的单位,取消其承办资格,并承担相关责任;
(八)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各承办单位活动实施方案。
六、活动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届艺术节的组织工作,充分发挥指导教师的主导性,调动学生积极性和创造性开展相关活动;
(二)各学院活动设计中,要着重注意‚普遍性、专业性、原创性,保证更多的同学能够参与进来,与学生学科专业相贴近;
(三)各承办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在宣传中要特别突出主、承、协办单位。
(四)艺术节结束之后将活动期间精彩图片、文字、寄语、题词等按照艺术节活动版块整理成册,用于今后学校及团学活动宣传。请各学院团总支注重活动期间材料整理,尤其是新闻稿、活动总结及一切档案资料(图片、视频、文字、重要批示、寄语、题词、节目单等)资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及时(活动结束的一周之内)交团委李静娴老师处。
七、媒体支持
中国青年报社四川记者站、中国(四川)高校传媒联盟、网易校园、四川人民广播电台、CITYFM 城市之音 FM102.6、四川在线、四川报业集团全媒体中心、天府早报、华西都市报、四川新闻网、共青团四川省委网站、共青团成都市委网站、成都青年传播联盟、成都市青年全媒体中心、成都电视台都市生活频道、成都电视台影视娱乐频道、朝闻网、三人行传媒、锦城学院报、锦城网络电视台(JCTV)、锦城青年全媒体中心、优视(YOUTH)电视台
八、未尽事宜
第十六届“锦城之春”学生文化艺术节团体奖项具体评选办法等相关要求由组委会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