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锦城学院
计算机与软件学院文件
计算机学院[2022] W1号
关于规范学生提前实习的规定(修订)
为了更好地规范我院学生实习工作,提升高端就业率及就业质量,确保大四上学期教学工作的顺利有序开展,对于大四前学生需提前实习的要求及流程规范如下:
1、学生因高端就业机会而希望提前实习者,实习时间原则上不得早于大三下期所有考试结束时间。
2、学生大四上学期课程因提前实习不能正常上课者,每门课程均须按《1309-计算机与软件学院优秀学生课程免修申请规定》办理手续,任课教师及辅导员需明确写出对该生专业能力认可的推荐意见及推荐依据,课程免修申请通过后仍需按要求参加期末考试。
3、提前实习申请时间为大三下期15-16周或大四上期第1周。
4、提前进入实习的企业必须为上一自然年《财富》公布的世界500强企业或中国互联网协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中心联合发布的中国互联网企业排行榜前10名,且在该企业总部技术部门任IT研发类岗位。
5、符合以上条件的申请学生按附表1《计算机与软件学院本科学生提前实习申请表》填写并由方向导师签字同意后,按申请表流程审核办理,最后交由学院学术委员会投票确认。
6、申请通过的学生按附表2、附表3、附表4办理实习手续。
7、此前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8、实施时间为本文件公布之日起生效。原《2106-关于规范学生提前实习的规定(试行)》文件同时废止。
计算机与软件学院
2022年3月2日
主题词:计算机学院 提前实习 规范
计算机与软件学院 2022年3月4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