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办法

发布日期:2021-05-11

1.竞赛办公室公布教师指导比赛清单后,由学生科组织学生自由选择竞赛指导教师,填报学生竞赛统计表;竞赛办公室汇总整理后直接转交给相应指导教师或教师团队予以确认

2.学生以个人为单位参加的竞赛,一项竞赛只能选择一名指导教师;以团队为单位参加的学生竞赛,原则上一项竞赛可选择1~2名指导教师;同一项比赛省赛、国赛不得中途更换指导老师。

3.学生填写竞赛情况统计表选定指导教师后,视为在学院竞赛指导办公室注册。一经注册,学院办公室只认定表格中注册的指导教师。如遇特殊情况,需向学院竞赛办公室提出申请,得到批准后方可更改。

4.教师不得以任教课程为单位绑定班级学生,严禁以平时成绩、期末成绩为理由要求学生选择自己做指导教师。一经发现,学院将取消其指导教师资格及其得分。

5.辅导员不得强制要求所带的学生选择自己担任指导教师。一经发现,学院将取消其指导教师资格及其得分。